(更新:無罪理由、動新聞)
前總統馬英九因涉嫌於2013年8月31日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告的司法關說案,洩漏給行政院長前江宜樺等人,又涉於同年9月4日教唆黃向江報告,遭檢方依洩密及教唆洩密罪起訴,台北地院下午宣判,馬英九獲判無罪。法官指出,有關8/31部分,依據《憲法》第44條規定「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,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,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」,因此認定8/31部分,馬英九是依據《憲法》行使職權,至於9/4涉教唆洩密部分,法官則認定,沒有證據證明馬有教唆的意思,因此判他無罪,而全案至今只有黃世銘因洩密遭判刑定讞。全案源於2013年8月31日,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到官邸向馬英九報告王金平、柯建銘疑涉司法關說,黃離開後,馬召集當時閣揆江宜樺、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,將黃報告的內容轉告2人並商討對策;隔天凌晨,馬指示秘書林有振打電話給黃,約他2度見面;9月4日黃又在馬指示下另向江報告,後來特偵組、馬英九陸續開記者會,說明、譴責王、柯等人涉司法關說,引爆馬王9月政爭。馬也陸續遭柯建銘以及許多民眾告發或自訴洩密等罪。黃世銘在案發後被依違反《通保法》、洩密等罪判刑1年3月,得易科罰金45萬5千元定讞,而馬英九直到去年卸任後,北檢才重啟調查,最後根據黃世銘洩密案卷證資料,加上傳喚馬英九到庭偵訊7小時等內容,認定馬英九明知關說案還在偵辦中,卻將偵辦秘密洩露給江宜樺等人,依洩密、教唆洩密及違反《個資法》等罪將馬英九起訴,至於柯另自訴馬英九涉洩密等罪,一審馬獲判無罪,目前全案上訴二審中。(張欽/台北報導)【更多司法新聞,請看《蘋果陪審團》粉絲團】
出版時間16:01
更新時間16:22

【想知道更多,一定要看……】
洩密案無罪脫身 馬英九還有5大案要面對
9月政爭已過4年 那些人後來怎麼了
馬英九洩密獲判無罪 律師:非常正確


馬英九被訴洩密罪,北院今一審宣判。資料照片


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local/20170825/1189820/rolex 勞力士年鑑勞力士型號價位 rolex daytona rolex 綠水鬼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yatessmuf5j 的頭像
    yatessmuf5j

    f3theodo13450

    yatessmuf5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