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胡健森╱宜蘭報導】

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,昨(13)日下午4點持宜蘭地方法院裁定書,前往轄區內的「聚星KTV」,依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命令業者停業10天。警方說,這也是全台第1件有KTV業者被依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命令停業的首例。

礁溪警分局表示,聚星KTV在今年2、3月已有兩度深夜縱容少年聚集店內,法官合併裁處業者1萬5000元罰鍰,但業者依然故我,再度於5月14日深夜容留青少年在內飲酒作樂,進而發生群聚鬥毆事件,分局遂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KTV負責人移送宜蘭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。

宜蘭地方法院簡易庭法官審酌聚星KTV多次深夜容留青少年聚集消費,甚至引發群聚鬥毆治安事件,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情節重大,在7月26日裁處負責人1萬5000元罰鍰,併處停止營業10日。

警方昨天以公文命令代替封條,直接貼在聚星KTV大門上,業者方面態度也相當配合,並主動貼上「內部裝修」字樣,關起大門暫停營業。

礁溪警分局分局長陳宇桓強調,營業處所負責人應遵循相關法律所課予的責任,尤其在暑假期間,對青少年深夜流連忘返應加以勸導,並立即向警察機關報告,避免青少年逗留而衍生出其他的治安事件。



本文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A4%9C%E7%95%99%E9%9D%92%E5%B0%91%E5%B9%B4%E9%A3%B2%E9%85%92-ktv%E9%81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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